奏折详情
奏覆福州奸民因米价妄行争闹罢市并将严惩不法刁民(附件:谕示浙闽总督高其倬福州奸民因米价争闹罢市抚臣毛文铨处置疲软无能并尔后应严惩不法之徒)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高其倬
- 官职
- 浙闽总督
- 具奏日期
- 雍正04年07月18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民众案件
- 题目提及府
- 280福建福州府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知道了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总督臣高其倬谨
奏为钦奉
上谕事雍正四年七月十三日臣钦奉到黄
色一个内贮
谕旨一道臣谨恭设香案望
阙叩头跪读钦奉
上谕
谕浙闽总督高其倬福州奸民因米价妄行争
哄以致铺民罢市及巡抚拿获首犯二名伊
等竟至巡抚衙门喧嚷拆毁栅栏借求减米
价之名大肆咆哮似此大干法纪该抚理应
据实叅奏置之重典以彰国法乃毛文铨拿
获十七人枷责示众旋因百姓恳求遂行释
放巡抚任封疆重寄为道省之表率今奸民
全不畏惧轻犯其法毛文铨处置此事疲软
无能何以示惩此辈争哄既以平减米价为
词若比时米价仍复照旧不曾平减则是巡
抚之法虽云宽纵而尚能行于地方犹可
支饰尚未价因奸民之争哄而减而犯法之
民又复宽纵不加重惩则此风断不可长今
将毛文铨原奏抄发尔可就近悉心筹度若
应行重加整顿即执法办理倘此案已经完
结难以更张则将来时时留心约束如再有
此等强悍不法之徒必应痛加惩创以除恶
习以昭宪典特谕钦此钦遵臣前在浙江途
次已将所闻福建情形具折
奏
闻及到闽省其诸事与前所
奏所闻皆符惟永定县杀守备及知县自尽
一节实无其事系是讹传至省城奸民哄
闽巡抚衙门一节臣细查实因米价渐贵
巡抚毛文铨持重不肯早籴后虽发粜而
米数不多奸民遂尔哄闹其意专在于要
多籴仓谷亦有减价之言巡抚毛文铨起
初即行拿惩甚是但不应遽免其枷号然
责后已死三人尚可使之前畏至米价先
是每斗一钱一分不应改为一钱臣正在
缮折具
奏
皇上
上谕颁至此一节实为不济诚如
圣谕且米价减轻太多乃福建一省大病福建
近十余年来省城米价至贱皆卖一两一
二三钱不等贵至一两者极少而历年督
抚布政司图悦众口所定之价多者一两
少者九钱二分再去碾价只有九钱八
分九钱之价存仓虽至丰之年不能买补
是以有出无入虽称不亏空其实亏空不能
买补此减价一节既长刁风又亏积贮实
为不是至奸民敢哄巡抚不法已极将来日
甚一日必至不可复问臣一到闽省即思
严拿杖毙且为首一十七人原单姓名具
在按名锁拿其事甚易但臣细查彼时奸民
哄至辕门乱喊闽民之习好事喜动各处
之人皆到辕门左右街上稍离之处观看
及至要拿之时将修弁兵未免慌张从内
喊出拿人奸民闻声早已跪拢入观看
人内不可复办所拿之人多系闹辕竟
首处之不足惩奸而无干杖毙反启众人
不服之心臣故尔中止臣又访闻彼日有
一人打巡捕官又有一人手挥蒲扇大叫
巡抚毛文铨之名骂此二人皆实是竟
首不在所拿之内臣暗查访略有踪迹
但隔日久拿人恐致枉抑若少有可疑之
处臣断不肯轻发俟访确之时严拿审明
即行杖毙以惩刁风庶几可以示警容臣
查确办理具
奏
嗣后时时事事留心一有此种不拘省城
外府严查确拿为首之人立时杖毙附从
者严惩必使法胜民不使民胜法此是闽
省第一最要之着勒惩挽回之机全在于
此臣必仰遵
圣训极力为之断不敢使法弛民纵再臣虽到
闽未久看其光景不但米贵盐亦大贵不
但民情不好绅士兵丁风习皆甚不好以
至如台湾如海洋如钱粮如狱讼各项种
种以臣愚昧之见似皆未允贴头绪甚多
容臣一一随办随
奏其中应请
旨者臣具折恭请
圣训遵行外谨先将奸民哄闹情节缮折
奏
闻
知道了
雍正肆年柒月拾捌日
奏
總督臣高其倬謹
奏為欽奉
上諭事雍正四年七月十三日臣欽奉到黃
色一個内貯
諭旨一道臣謹恭設香案望
闕叩頭跪讀欽奉
上諭
諭浙閩總督高其倬福州奸民因米價妄行爭
鬨以致鋪民罷市及巡撫拿獲首犯二名伊
等竟至巡撫衙門喧嚷拆毀柵欄借求減米
價之名大肆咆哮似此大干法紀該撫理應
據實叅奏置之重典以彰國法乃毛文銓拿
獲十七人枷責示衆旋因百姓懇求遂行釋
放巡撫任封疆重寄為道省之表率今奸民
全不畏懼輕犯其法毛文銓處置此事疲軟
無能何以示懲此輩爭鬨既以平減米價為
詞若比時米價仍復照舊不曾平減則是巡
撫之法雖云寬縱而尚能行於地方猶可
支飾尚未價因奸民之爭鬨而減而犯法之
民又復寬縱不加重懲則此風斷不可長今
將毛文銓原奏抄發爾可就近悉心籌度若
應行重加整頓即執法辦理倘此案已經完
結難以更張則將來時時留心約束如再有
此等強悍不法之徒必應痛加懲創以除惡
習以昭憲典特諭欽此欽遵臣前在浙江途
次已將所聞福建情形具摺
奏
聞及到閩省其諸事與前所
奏所聞皆符惟永定縣殺守備及知縣自盡
一節實無其事係是訛傳至省城奸民鬨
閩巡撫衙門一節臣細查實因米價漸貴
巡撫毛文銓持重不肯早糴後雖發糶而
米數不多奸民遂爾鬨鬧其意專在於要
多糴倉穀亦有減價之言巡撫毛文銓起
初即行拿懲甚是但不應遽免其枷號然
責後已死三人尚可使之前畏至米價先
是每斗一錢一分不應改為一錢臣正在
繕摺具
奏
皇上
上諭頒至此一節實為不濟誠如
聖諭且米價減輕太多乃福建一省大病福建
近十餘年來省城米價至賤皆賣一兩一
二三錢不等貴至一兩者極少而歷年督
撫布政司圖悅衆口所定之價多者一兩
少者九錢二分再去碾價只有九錢八
分九錢之價存倉雖至豐之年不能買補
是以有出無入雖稱不虧空其實虧空不能
買補此減價一節既長刁風又虧積貯實
為不是至奸民敢鬨巡撫不法已極將來日
甚一日必至不可復問臣一到閩省即思
嚴拿杖斃且為首一十七人原單姓名具
在按名鎖拿其事甚易但臣細查彼時奸民
鬨至轅門亂喊閩民之習好事喜動各處
之人皆到轅門左右街上稍離之處觀看
及至要拿之時將脩弁兵未免慌張從內
喊出拿人奸民聞聲早已跪攏入觀看
人內不可復辦所拿之人多係鬧轅竟
首處之不足懲奸而無干杖斃反啓衆人
不服之心臣故爾中止臣又訪聞彼日有
一人打巡捕官又有一人手揮蒲扇大叫
巡撫毛文銓之名罵此二人皆實是竟
首不在所拿之內臣暗查訪略有踪跡
但隔日久拿人恐致枉抑若少有可疑之
處臣斷不肯輕發俟訪確之時嚴拿審明
即行杖斃以懲刁風庶幾可以示警容臣
查確辦理具
奏
嗣後時時事事留心一有此種不拘省城
外府嚴查確拿為首之人立時杖斃附從
者嚴懲必使法勝民不使民勝法此是閩
省第一最要之着勒懲挽回之機全在于
此臣必仰遵
聖訓極力為之斷不敢使法弛民縱再臣雖到
閩未久看其光景不但米貴鹽亦大貴不
但民情不好紳士兵丁風習皆甚不好以
至如臺灣如海洋如錢糧如獄訟各項種
種以臣愚昧之見似皆未允貼頭緒甚多
容臣一一隨辦隨
奏其中應請
旨者臣具摺恭請
聖訓遵行外謹先將奸民鬨鬧情節繕摺
奏
聞
知道了
雍正肆年柒月拾捌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09508

